专家介绍:男,汉族,1947年5月15日生于上海,浙江鄞县人。1972年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政史系,1981年经中国社会科学院招考进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工作,历任上海社会科学院院长助理、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主任、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全国邓小平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理事,中国改革开放论坛副理事长。曾任上海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副局长,中央党校副校长。第十届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2008年3月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91年度全国“五个一工程”优秀论文奖获得者、1992年度全国“五个一工程”优秀论文奖获得者、第11届中国图书奖获得者、第二届(2005)中国发展百人奖获得者。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2009年四月当选中央直属机关侨联主席。
以辩证思维推进治理现代化
为中国人民独立自由和中国现代化事业奋斗了95年的中国共产党,正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开始新的征程。完成时代赋予的这项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必须在思想理论上保持清醒,从中国实际出发,树立辩证思维,正确处理现代与传统、民主与权威、自由与秩序的关系。
处理好现代与传统的关系。在现代化理论研究中,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现代化要有现代性,但现代性不等于现代化。由于经验和认识的局限,很多人起初以为现代化就是西方化。后来人们认识到,西方国家的现代化经验应该重视,但不能照抄照搬。现代性是同传统性相对应的范畴,现代化国家是具有现代性的国家。一个有着悠久历史传统的国家在借鉴较早实现现代化国家的现代性经验时,能不能割断自己的历史脉络、完全否定自己的传统呢?当然不能。就是较早实现了现代化的国家,如英国、法国、美国,它们的国家体制也不完全一样。一个成功的现代化国家,总是善于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发展现代性,在拓展现代性的过程中扬弃传统。例如,民主、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代性元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发展现代民主、法治,在扬弃的基础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只有这样发展起来的民主、法治以及现代化,才能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生根、成长、开花、结果。
处理好民主与权威的关系。在一个利益多元社会,特别是在一个信息化快速推进的多元社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需要发展民主、健全法治。但自从民主来到世上,就常常被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民粹主义等社会思潮扭曲或假冒,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其中,一个重大误解是认为民主与权威相对立,民主是反权威的。实际上,恩格斯早在《论权威》一文中就深刻指出,“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权威与自治是相对的东西,它们的应用范围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改变的。”当然,也不能过分夸大权威的作用。驱动民主和法治两个轮子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正确处理民主与权威的关系。
处理好自由与秩序的关系。把自由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自由理想的追求。在现代化进程中,完善民主也好,健全法治也罢,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自由。但自由同样常常被人误读,其中之一就是把自由与秩序对立起来,把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解读为追求绝对自由而不要秩序;一讲秩序,尤其是建立规范的秩序,就认为是限制自由。特别是西方一些人,在自己的国家大讲秩序,对中国建立秩序的努力则大肆攻击,这是毫无道理的。在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没有秩序就不可能有可靠的自由和民主,只能出现无序和混乱。顺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自由与秩序的关系,建设一个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