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七成的中国海外直接投资集中在石油等资源性行业和制造业,而同属于这两个行业的企业占了二战后全球所有被“没收”的外国企业的六成;同时,中国目前已投资或将要投资较多的国家中,智利、秘鲁和坦桑尼亚分别“没收”过外国人财产26到35次,印尼、赞比亚和苏丹分别“没收”过15至 25次,阿根廷、缅甸、埃及、墨西哥、委内瑞拉、尼日利亚分别“没收”过5至10次。
而在19世纪至20世纪初英国保护其海外财产安全所依靠的“最强大的海军”、“各国对伦敦金融市场的依赖度”和“工业技术优势”的三种保护机制中,目前中国似乎不具备这三类威慑力中的任何一种。
那么,在二战之后联合国基本趋向于限制跨国产权的今天,中国已投和将要投出去的百亿、千亿美元是否存在太多的潜在安全危机呢?
根据上月与阿根廷签署的协议,中国在未来十年内要在阿根廷投资200亿美元。另外,中国也曾表示计划于未来十年在拉美投资1000亿美元。这些海外投资计划如果成功实施,那将是中国历史上划时代意义的变迁,将标志中国完全加入了世界跨国公司行列。不过我们也需看到,当把中国资本投到一个个受主权保护的国家之后,这些海外财产由什么来保护呢?以前我们可能认为一个民族没收外国人的财产是那个民族理所当然的权利,可是,等中国企业跨国之后,在当地人看来我们就是“外国人”了。
中国企业正在跨国
据商务部的报告披露,2003年的海外直接投资为2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5%。截止去年底,中国累计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为334亿美元。从行业分布上看,去年的海外直接投资48%是投向石油、矿山与其它资源性行业,21%是制造业,13%是批发零售业。从地区分布看,到2003年底,139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中国的直接投资,其中亚洲81%、非洲73%、拉丁美洲49%的国家和地区都有中国直接投资。苏丹、赞比亚、智利、阿根廷、委内瑞拉、伊朗、巴基斯坦等都有或将有大量中国投资,另外的投资目标国包括美国、加拿大、德国等。
中国公司跨国了,而且跨出去的程度只会越来越高。从中国过去一千年的历史看,这一事实本身是不可思议的!例如,据袁伟时先生的考证,早在元朝之初,元世祖就于1292年下令“禁两浙、广东、福建商贾航海者”。元成宗继位后,又于1299年“申禁海商”。1320年,元英宗也“罢市舶司,禁贾人下番”。到大明帝国,朱元璋“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 “禁民间用番香、番货”等。到嘉靖年间(1522-1566年),皇帝干脆下令:“查海船但双桅者,即捕之,所载即非番物,俱发戍边卫”。到了清朝,海禁仍然时紧时松,即使外贸开放时期,也规定交易只限于广州等少数地方,海船只能在指定的几个港口停泊。
上世纪下半叶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政府一方面鼓励外贸,以制造出口为主体,另一方面由于资本不够而鼓励吸引外资。过去二十几年基本没有中国企业“走出去”投资。这里,应当指出“外贸”和“海外投资”有着本质的区别。特别在“以货易货”的交易中,“外贸”是相对容易进行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之后即完事,不存在太多的财产或产权安全问题。可是,“海外投资”则是另外一回事,亿万资本投向他国之后,其收益完全取决于这些海外产权是否安全、是否会被所在国政府或民间所剥夺、是否会被他们以“主权”的名义立法侵犯。产权投资是永久的交易,因此海外财产保护就成为问题的实质。那么,中国海外产权如何保护?对于刚从千年封闭中开放出来的中国来说,这必然是全新的课题,是过去闭关锁国时期所不必过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