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已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在随之而来的矛盾中,居民收入分配是一大热点。众说纷纭,总体感觉是都有不满,但具体的问题究竟是什么?似乎大家的认识并不够清楚。
面对收入分配格局的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有两个可称为主流的、认可度都很高的观点。一个是认为收入分配格局中政府、企业的部分明显偏高了,换句话说,居民所得份额是偏低的。这种认识多年来多次被人们强调,具体的数据也有,比如说居民收入份额十余年间下降了约10个百分点,消费率很低。
当然,这个认识还与社会成员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的不满联系在一起。因此很多人就提出,扩大内需的同时要努力地增加居民收入占比,使消费成为以后主要的动力源,或者说,将来要从投资推动转到消费为主推动的新状态上去,但这个观点基本量化的依据在讨论中几乎看不到。
还有一个认识是有学者做了自己的论证和几轮测算之后提出的,认为中国收入分配存在灰色、黑色收入巨大的特征,虽然统计上官方不提供数据,但这些灰色、黑色收入是被社会的一部分成员掌握的。根据该学者最新一轮测算结果认为,我国现在整个GDP里边,实际上有6万多亿元部分是灰色、黑色收入。
由此可引出一个判断:如果认可这约6万亿元的居民隐性收入,那之前提到的那个主流认识便不成立。因为中国现在的GDP是五六十万亿元,如果其中有十个点以上部分实际上是未统计的个人所得,那么前面所指责的偏低的居民收入份额就要加上十个点,变成了至少50%以上。
所以要问,这两个都带有主流特征、广泛被人们认同的认识,到底哪个对?笔者现在还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学者在这方面正式做出回应。我并不认为我们可以迅速在这方面取得共识,但两个相互矛盾、如同冰火难容一器的认识,却在社会上同时得到了广泛的认同,这非常值得我们思考。
那么,真正的问题在哪里?笔者不认为现在有一个研究者可以很确切无疑地把前面所提到的收入格局的量值说清楚:到底中国政府、企业、居民三者收入份额和真实的投资率、消费率是怎样的数量值(这样的研究工作当然很有价值,但即使有所结论,可能还会争论不休)。
我们应当更深入地切入中国收入分配中的居民收入的内部结构问题,就是在看通盘收入分配的情况之下,在政府、企业、居民三者比重和投资、消费这两大块的考虑之外,需要进一步地探讨,是不是我们居民内部收入分配的差距过大、规则紊乱、不公正的问题,在严重地影响着中国的现代化提升进程。笔者认为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或者说是研究者应该更加注重的真问题所在。
收入差距大,已有关于基尼系数的统计测算结果证明(官方给出的数据是2009年为0.49,2014年降为0.469,仍属明显偏高状态)。更为关键的是,这种收入差距在与财产配置如影随形互动的同时,在不小程度上包含了种种不公正的机制、不合理的规则、不到位的制度问题。
因此,有效推进制度性的反腐倡廉和着力实施再分配制度机制建设(如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合理构建收入分配规则与秩序),就成为我们建设现代化国家所必须经受的历史性考验。
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民生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