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由中和农信主办的“微聚2014”第五期“小
金融大作为——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与未来”
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何广文在论坛上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何广文首先指出,中国“三农”发展的趋势使得农民的需求越来越大,现在需要本土化的金融服务。他认为,土地集中、规模化生产,规模化基础上专业化、产业化,在这个基础上合作化,是中国“三农”发展的未来。农村需求在发生变化,一家一户的传统小规模农业经营已经不可持续,必须转型。新型的经营主体,像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等的需求仍然是本土化的。金融机构要接近需求,信息要对称,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提供服务。本地化、本土化程度比较高的机构才能有条件来提供服务。农村正在转型,资金需求越来越大,但需要的仍然是本地化、本土化的服务。
他认为,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都出现了金融机构多元化的状况,竞争似乎已经存在,但服务仍然不到位。为什么这么多机构存在,但是小微企业、农户、合作社仍然需求比较大,满足率比较低呢?农村地区需要的金融服务是内部的、信息对称基础之上的。现在传统商业银行放贷款的时候要求抵押。金融合作
组织基于成员、产业内部合作,信息是对称的,在农村范围内、社区范围内存在一种信任关系。这种信任关系是合作金融成功的最基本要求。放贷款技术很重要,但在农村领域放小额贷款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还要研究社区信任,研究社区文化,区域文化。
何广文指出,不管是资金互助还是产业合作、经营合作,成功的基本要素在于将合作社构建成为一个成员利益共同体。其一要解决信任的问题。合作社讲究的是信息公开,特别是财务信息的公开。其二要解决利益共享的问题,这是决定合作是否可持续的最基本要素。真正的合作社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是纯粹的商业交易关系和法律意义上的交易关系。
何广文介绍,在实践当中,资金互助和合作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利于合作社发展的要素。其一是现在有借合作社名义来搞纯粹金融活动的一些个人或企业,没有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和政府倡导的合作组织成员之间的资金互助的性质是有差异的。其二是治理机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大户控制,个人控制,没有发挥合作组织的治理结构所具有的优势。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出现资金应用不规范。其三是金融知识缺乏,还需要
培训。其四是目前还缺乏必要的合作与联合机制。最后是缺乏必要的政策措施和监管。
何广文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中国民生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