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介绍:许小年,1953年出生,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经济学和
金融学教授,曾任职美林证券亚太高级经济学家,世界银行顾问。曾获中国经济学界最高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许先生为人直率,敢为敢言,他看似惊人的言论之下,隐藏着经济学家的独立精神和最朴实的市场经济原理。1975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电机工程学士学位;198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工业经济学硕士学位;1981年-1985年,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1991年毕业于加州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1年-1995年,在美国马萨诸塞州Amherst学院担任助理教授;1996年,任世界银行咨询师;1997年-1998年,任美林证券亚太区高级经济学家;1999年加盟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被聘为董事总经理、研究部负责人。
许小年称:“1.地方政府发债是我国财政体制的一项重大变化,未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立法程序上似有不妥。2.发行额度应纳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由地方人大而不是国务院批准。3.地方债的偿还若由中央财政担保,会引发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借的冲动强,还的责任弱,埋下债务危机的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