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一、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我们可以用四个词来概括:
第一,重要。吃饭问题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第一需要。民以食为天。解决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头等大事。
第二,基础。农业历来都属于基础产业,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自古以来就有无农不稳的说法。
第三,薄弱。长期以来,农业现代化进程相对缓慢,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属于薄弱环节。
第四,紧迫。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新三步走”的安排: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一)吃饭问题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第一需要
吃饭问题,既是历史问题,也是现实问题。既是中国问题,也是世界问题。“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所有国家都一样。对于十几亿人口的中国来说,解决好吃饭问题,既是我们自己的任务,也是对世界的贡献。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之说。无论是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现实的角度,农业都是基础产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二)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一直把“三农”问题视为重大国计民生,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自1982年以来,党中央已经先后发了21个关于“三农”的
中央一号文件,专题部署农业农村农民发展问题。其中,1982—1986年连续发了5个,2004—2019年又连续发了16个,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
(三)进入新世纪后中央关于“三农”的两大历史性决策
取消农业税。进入新世纪,中央政府作出的一个历史性决策:取消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包括牧业税),在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不仅取消了农业税收,而且实行农业反补政策,建立城乡统筹的财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作出的又一个历史性决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
(四)农民小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迫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缩小城乡差别,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居民共同富裕,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坚定不移、矢志不渝推行的基本国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党的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协调发展”理念,强调的正是“全面”二字,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小康”讲的是发展水平,“全面”讲的是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全面小康是城乡区域共同的小康,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是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进步。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增强发展协调性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一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二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四是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针对现阶段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方面存在的明显短板,提出必须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建设国防建设融合,进一步增强发展整体性。“千钧将一羽,轻重在平衡。”下好“
十三五”发展的全国一盘棋,协调发展是决战制胜的要诀。
(五)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报告强调,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三农”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后,在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释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明确指出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
组织振兴。
在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强调,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以实干促振兴,遵循乡村发展规律,规划先行,分类推进,加大投入,扎实苦干,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高瞻远瞩、内涵丰富、要求明确,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有两个核心要义,一是必须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二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五个方面的工作落实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的重要指示,必须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到党的领导、规划引领、投入保障、督导考核和农民主体上。
把五个方面的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把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落实到位。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和优势。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仅凭哪一个或哪几个部门就能干得了的。把乡村振兴摆上优先位置,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尤其是县委书记要作为第一责任人,把乡村振兴变成一把手工程。
二是把规划先行落实到位。乡村振兴必须规划先行,这是一项重要原则。当前的乡村建设,决定着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的村庄风貌。今后,随着村庄发展,一些中心村将成为乡村振兴的人口和资源集聚高地,一些特色村、历史文化名村会成为乡村振兴的亮点和招牌。坚持有重点有区别搞建设,避免造成混乱无序和巨大浪费。把乡村振兴摆上优先位置,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树立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理念,在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因地制宜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方案,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做到乡村振兴事事有规可循、层层有人负责,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搞建设。
三是把资金投入保障落实到位。乡村振兴要真刀真枪地干,就离不开真金白银地投。补上乡村建设发展的多年欠账,光靠农村农民自身力量远远不够。把乡村振兴摆上优先位置,必须下决心调整城乡要素配置结构,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抓紧研究制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用于“三农”比例的政策文件。推动将跨省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调剂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广开投融资渠道,引导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村。
四是把督导考核落实到位。要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把乡村振兴摆上优先位置,必须用好督导考核这个利器,建立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定期开展跟踪评估和专项督查,把督导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层层压实各地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推动县级党委、政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指挥部”,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五是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落实到位。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改革开放40年来的很多改革成果都是由农民创造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仍然要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让他们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振兴乡村、怎样振兴乡村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新发展理念在农业农村工作中的全面贯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农村的创新实践,在我国“三农”发展历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感悟习近平同志的深厚“三农”情怀,准确领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战略意图、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安排
(一)党的十九大作出总体部署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具体安排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从12个方面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第一个方面,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第二个方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第三个方面,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第四个方面,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
第五个方面,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第六个方面,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第七个方面,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
第八个方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第九个方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第十个方面,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第十一个方面,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
第十二个方面,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这个指导性意见十分全面,对发展目标提出了规定性要求,对如何实施作出了制度性安排,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四)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进行补充完善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从8个方面就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第一个方面,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第二个方面,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第三个方面,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第四个方面,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第五个方面,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第六个方面,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第七个方面,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第八个方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解读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时指出,这个文件,是决胜全面小康攻坚冲刺阶段的一号文件,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交汇推进时期的一号文件,是改革开放40年新时代农村改革再出发的一号文件。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核心内容:1个优先发展的总方针、5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适应国内外复杂形势变化对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今明两年必须完成5项硬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抓好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关键:优先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党中央着眼全局,从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矛盾出发提出的一个重大方针。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一是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二是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三是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四是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
(五)几个重要中央文件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贡献
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要贡献:确立了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地位。第一次把乡村振兴提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一起,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必须坚定实施的国家战略之一。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贡献:确立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根据党的十九大总体部署,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顶层设计、长远谋划和制度安排,明确了三步走的目标任务,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同步。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重要贡献: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贡献:确立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确立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三、人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要素
古往今来,国以才立,业以才兴。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决定着各行各业的发展与振兴。农业农村的发展也不例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产业在农业、难点区域在农村、主要人群在农民。当前,影响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因素很多,如科技落后、财力不足、产业传统、动能乏力等,但最重要的还是人才匮乏,无法适应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要素是人才的培养与供给。
乡村振兴战略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统筹推进,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农民发展的最大瓶颈是人才,农业人才严重匮乏,仍然是当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最大掣肘。
目前,我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总量不足;二是素质不高;三是专业不配套;四是分布不合理;五是流失严重;六是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是破解人才瓶颈,下大力做好农业农村各类人才的培养与供给,源源不断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通过人才振兴推动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各方面的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
(一)高度重视舆论导向引领
我国关于人才队伍的界定经历了三大类人才队伍、五大类人才队伍和六大类人才队伍三个阶段。六大类人才队伍指党政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要努力提高农村乡土人才的社会地位,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村乡土人才的良好氛围。尤其是主流媒体要发挥好舆论引领作用,传递好爱农助农兴农的正能量。
(二)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知识改变命运,能力决定未来。农民是农业农村人才的基础来源,加强农民职业素养训练。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整体提高农民群体的素质,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源源不断地输入新鲜血液。国家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创新
培训机制,支持并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培训主体功能。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这对新型职业农民给出了明确定义。具体理解为: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新型农民和传统农民的主要区别在于:新型农民是职业,传统农民是身份。新型农民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
(三)着力抓好专业人才建设
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实施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继续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等,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支持地方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
(四)努力发挥科技人才作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人才是科学技术的载体,是科学技术的创造者、传播者、应用者。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健全种业等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实现乡村振兴,是一项宏伟的战略任务,需要全党重视全社会支持,要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
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各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培养造就新农民。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加强对下乡组织和人员的管理服务,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性力量。
(六)改革创新人才体制机制
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研究制定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
最后,特别强调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在党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三农”工作优先发展总方针,切实强化五级书记一起抓“三农”工作的组织保障制度,广泛动员起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强大的爱农助农惠农兴农的磅礴之力,同心协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