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江《“营改增”新政疑难点解读及纳税筹划》
课程背景
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千呼万唤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营改增”的改革红利终于乘势而来、惊喜而至。
新政背景下,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变化和影响?面对的问题和风险有哪些?税收制度又将有哪些调整?涉及行业又该如何去应对? 各行业如何做好“营改增”政策初期的衔接工作?
课程对象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经理、税务经理、财税相关人员等
课程目标
处理“营改增”在政策过渡期的一些特殊问题
解决“营改增”后需要协调的事项
调整公司的经营战略、组织模式及核算体系
把握“营改增”政策的新内容、适应增值税管理的新要求
规避防范新政下的税收风险
课程内容
第一模块:营改增政策背景及政策解析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改革内容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意义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试点行业和原增值税纳税人税负影响
营改增十大基础税制设计
财税(2016)36号文件重要条款解析
第二模块:四大行业营改增疑难点应对
01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疑难点应对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纳税时点、地点如何规定?
过渡期是否有相应的政策缓冲改革的影响?
项目开发后如何处理因发票原因造成的进销项不配比事项。
土地成本、契税及政府配套相关费用、利息费用可否抵扣,如何抵扣?
拆迁补偿下,回迁房产是否视同销售交增值税?会计上是同时确认收入与成本,该成本能否抵扣进项?
配套设施建成后是否需要视同销售,其进项能否扣除?
以房产进行投资,增值税上如何处理?
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会否继续征收?与增值税的关系如何?
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收取的各类订金、诚意金、认购金、看楼押金等,与目前增值税法规中规定的押金处理方式是否有区别?
工商业用房和住宅销售是否要区分?出租与销售政策是否统一?
与个人房产转让的一系列政策的设计:销售、赠送、继承、离婚分割等是否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后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不动产投资的应对。
02
建筑业营改增疑难点应对
建筑业的纳税地点。总机构汇总申报、属地征收、还是各地预征,总机构汇总?或者其他方法?
“甲供材”应对如何应对与调整?是否取消“甲供材”?如果不取消那么在销售收入中是否扣除“甲供材”金额进而减少税基,降低税负?
劳务用工无专票、外购商品混凝土进项税较低如何应对与调整?
地材及辅助材料、装饰企业应对如何应对与调整?
“三角债”导致施工企业无法及时足额取得增值税发票应对如何应对与调整?
工程承包与分包问题应对如何应对与调整?
建筑业外出经营开票方式会否有变化?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与设备租金,未抵扣部分是否有优惠政策或过渡政策?
沙、石、灰、砖等材料很多都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有政策可允许抵扣?
法人单位集中采购各项目分散使用材料,造成各项目部进、销项税额严重不匹配如何应对?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可否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预征增值税的计算基数?
老项目可否实行“差额简易征收”,实现平稳过渡?
03
金融业营改增疑难点应对
金融保险企业如何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金融保险企业会有小规模纳税人吗?纳税地点及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
银行间同业拆借如何征收增值税?转贷业务其营业额如何确定?按差额征税吗?发票如何开具?
金融保险企业获得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结算与清算手续费、代理业务手续费、信用承诺手续费及佣金、银行卡手续费、顾问和咨询费、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税率如何确定?
金融保险企业可以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购买服务方可以申请抵扣进项税额吗?
金融保险企业会有合并纳税情况吗?如何申请?
金融保险企业会有视同销售行为吗?
金融保险企业发生的坏账可否申请冲减营业额进而享受退税待遇呢?
向金融业支付利息的企业能够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吗?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04
生活服务业营改疑难点应对
物业公司将绿化外包,可否在其营业额中扣减其外包费用?代扣水、电、天然气等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住宿费发票中包含餐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入住客人是否需要用公司的名义来预订酒店、付款并索取发票?
积分兑换、“免费”升级是否需要作视同销售处理?
旅游业、娱乐业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物业公司人力成本无法取得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是否税负反而增加?有无优惠政策?是否在过渡期实行超税负返还?
营改增后对地产与物业之间的往来结算对有哪些方面的影响及改变?
第三模块:营改增背景下税务筹划与风险控制
01
营改增后税务筹划
营改增后纳税人的筹划
营改增后采购环节的筹划
营改增后运营环节的筹划
营改增后销售环节的筹划
营改增特殊业务的筹划
02
营改增涉税处理及风险控制
营改增征管新政策的解读
增值税纳税申报及报表填报
营改增涉税事项会计处理
营改增疑难问题涉税处理
专用发票的管理及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