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新政,兹事体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人社部的权威解读,大约一是有个预告期,提前告知社会;二是分步骤,可能会考虑从现在规定的最低退休年龄群体开始;三是“迈小步”,用较长的一段时间逐步完成平滑过渡。其中,“低龄退休群体开始”引发热议。
养老改革,不管是钱的变化、还是人的调整,说到底还是公平与效率的博弈。简单说,就是不能让恋权的人迟迟不走,也不能让奔波的人停不下脚步。
低龄退休群体为何引人关注,因为他们大致是这样一些人群:“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果真让他们也一刀切地延迟退休,情理上的悖论不言而喻。
“低龄退休群体”之所以早早退休,因为客观上身体条件不再适合重体力、高强度工作。他们的8小时,与办公室清闲的8小时,不能同日而语。
当然,延迟从“低龄退休群体”开始也只是一种说法,并未成真,但这是一个窗口,透出民众真切的生存焦虑和对不公平的担心。眼下,延迟退休即将从理论之争转向踩点试水,如何让制度设计照得见更多人的利益,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官员贡森所言,“中国社会亟须一场理性的对话。”
对话当然不易,共识也是个相对概念,尤其在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之下。但是,制度设计若能呈现于阳光下,起码退休新政能少些情绪化的怨尤。面对公共政策,民众的不高兴无法以“退群”或“拉黑”来表达不满,但蓄积的戾气,总会找到爆发的出口。养老新政亟待一场理性对话,哪怕吵完之后,再去委曲求全或尽善尽美。(时评人 刘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