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暨政策法规司法律咨询顾问、国家统计局法律咨询顾问、井冈山干部学院、郑州大学兼职教授等。
1960年1月出生,安徽省黄山市人。
一、主要经历
1979-1983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学士学位
1983-1986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硕士学位
1995-1998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博士学位
1986年7月至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1991年和1999年两次赴日本立命馆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
二、任职、兼职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副院长。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并兼中国宪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MPA首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信息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暨政策法规司法律咨询顾问、国家统计局法律咨询顾问、郑州大学及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兼职教授等。
三、主要研究成果
主要从事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研究。出版著作《中国宪法问题研究》、《行政处罚研究》、《违宪审查论》、《违宪审查比较研究》(主编)、《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研究》(合著)、《中国宪法》(合著)、《外国宪法》(主编)、《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评析》(主编)、《中国十大宪政事例研究》(主编)、《2008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研究》(主编)、《2009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研究》(主编)、《2010年中国十大宪法事例研究》(主编)、《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评析》(主编)、《行政法专题研究》(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编)、《行政法案例分析》(主编)、《以案说法-行政法篇》(主编)、《国家赔偿法》(主编)等,并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
四、主要奖励
1995年获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5年获霍英东高校教师基金一等奖;2005年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2007年获“北京市教学名师奖”;200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先进工作者”称号;2008年获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双百活动最佳宣讲奖”等。
主讲课程
《宪法解读》
《弘扬宪法修改精神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法治与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宪法根基》